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美好家园——落实三干会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过去的一年来,我市新农村建设成果显著,一批批兼具特色与现代的新型农村出现在大家面前。但是,随着发展的不断深入,面临新常态和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特征,全市三级干部会议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巩固农村文明和谐新局面。
建设农村美好家园,就要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我们要情系“三农”,政策向“三农”倾斜,资金向“三农”集聚,尽心竭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市镇村三级卫生信息网络,进一步扩大城乡公交覆盖面,继续做好抗旱用水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新建完善一批农村幸福院,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行“五险一票征缴”,全面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建设农村美好家园,就要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水平,保障好农村发展稳定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广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惠民服务进万家”活动,修订村规民约,认真落实“四会管村、五章理事、三网惠民”等制度,积极引导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广大群众以组织化形式有序、广泛地参与社会治理。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动态排查、定期研判机制,加强和改进市级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和涉法涉诉问题导入法律途径解决机制,深化A级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农村美好家园,就要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满足好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们要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抓好“百镇千村”省级文明示范家园和济南市文明生态村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建设农村美好家园,就要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进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加强新兴领域、新型经营主体的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四全程”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村“两委”运行经费、干部报酬等待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洁乡村工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