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2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持续抓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精神的贯彻落实,以职称服务管理权限下放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和《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
一、下放“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确认”权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市的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省直单位的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确认。各市、各部门要按照职称确认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调入人员相关信息,加强职称确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职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便民化水平。年底前将调入人员高级职称确认情况数据上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二、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将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经济、农业技术等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的市。其他申报人数较少、各市不足以开展评审的系列,仍由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组建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完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各市每年9月底前将本市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抄报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确保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健康、科学、有序、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