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再出新亮点
新亮点之一: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0元
新亮点之二: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年龄提前至55周岁
新亮点之三:增加缴费档次
继去年我市被批准为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后,今年7月份我市又被批准为国家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我市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惠民政策的东风。近期,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本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再度推出新亮点。
新亮点之一: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0元。国家和省综合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按照济南市政府要求,在此基础上,自今年7月1日起将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原基础养老金(55元)以外增发部分,中央及省财政无配套补贴资金,章丘市财政仍按55元的原承担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济南市财政支付。据此预计全年度章丘市财政增发基础养老金支出282.8万元。据人社局等部门透露,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市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各级财政补贴落实到位,确保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8月底前完成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增发工作。
新亮点之二: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年龄提前至55周岁。针对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低于正常人的实际情况,将其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提前至55周岁。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从55周岁开始享受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亮点之三:增加缴费档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济南市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统一,由之前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8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缴费档次,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据了解,去年10月份以来,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在全市上下引发了热烈反响,受到广大基层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为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我市于3月中旬开展了新农保扩面工作,将广大地方城镇居民纳入新农保保障范围,实际已经启动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继实施新农保制度后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填补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意味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按照济南市政府要求,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政策与新农保政策基本一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新农保政策缴费和享受待遇。经过人社局等各部门的紧张工作,我市已于3月底前完成了首批城镇居民的参保登记、保费征收、待遇发放工作,几个月来仍在陆续受理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截至7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543018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人员143551人(农村居民137862人、城镇居民5689人);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399467人(农村居民393425人、城镇居民6042人)。收缴养老金***80.24万元,参保率达到95%。为14.36万名60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发放10个月基础养老金7975.5万元,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通讯员 陈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