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张夏街道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张夏街道利用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农村大喇叭、移动小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氛围,形成“共建共治,不留死角”的治理格局。
张夏街道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持续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铁脚板+大数据”优势,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认真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统筹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各管理区、村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指挥部,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对防火状态实时调度;在重点地块、进村路口设立禁烧工作点;各村成立防火检查组和机动防火队,组建5至10人的防火专业队伍,配备专业灭火工具,确保“拉得出、灭得快、保得住”。
除此之外,街道垃圾分类办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不断加大对散烧垃圾监督检查力度;环保办督促各地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散烧,切实降低环境风险;明确街道环保办和城管综合执法中队为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加大高速公路、高铁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纪委釆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街道上下各部门、各管理区、各村统筹协作,确保全力做好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