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四项制度深化阳光诚信低保建设
一是专管人员培训制度,推动低保工作专业化。该办定期对低保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低保政策、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工作方法,并针对低保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商讨解决办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低保工作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二是低保诚信申报制度,推动低保工作诚信化。低保家庭在申请低保、续保时必须与社区签订《诚信承诺书》,详实诚信上报个人收入、家庭财产以及人口等方面情况,办事处将进行街道、社区两级入户调查,发现违背诚信条款者,经核实后记录在案,作为重点对象每月***检查,违犯两次以上取消低保待遇。
三是低保评议公开制度,推动诚信低保阳光化。在原有低保评议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社区威望高、懂政策、群众信任的居民组成的低保民主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负责对辖区内的低保申请、调整、注销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以及所有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享受金额在每季度的“低保公示月”进行公布,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低保工作做成 “诚信阳光工程”,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四是完善低保渐退制度,实现低保动态管理有序化。办事处充分利用劳动保障与辖区就业资源,在推行低保制度的同时,与再就业机制联动,采取为低保对象提供免费培训、介绍工作、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办理申请小额贷款等劳动自救方式,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重新走上就业岗位,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从而有效地实现低保有序渐退制度。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低保户348户775人,月保障金额17万8千余元,其中对71户低保家庭实施了分类施保,16人通过推介帮扶就业实现了低保减退。(大明湖街道办事处 何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