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山街道四项措施确保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安全部署。街道结合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实际开工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管理措施,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义务,充分加强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重点抓好创意山东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齐鲁星光天地、济空招待所东院改造工程等进行基础、主体施工的项目;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成立安全工作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地施工安全生产。
二是制定预案,加强安全落实。要求各建筑工地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上交办事处备案,并根据工地现状建立配套的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等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施工资质、安全防护措施、用电技术规范、施工设备机具、消防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线,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工地宣传栏、安全生产标语和条幅等方式,使各工地广大管理、施工人员接受深刻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目前,在各工地及周边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标语10余条,发放宣传教育手册300余份,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坚决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是督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街道成立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对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进行实地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各项工作环节存在的薄弱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施工场所,采取发放整改告知书、签发整改意见书等措施,指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发放整改告知书2份,要求施工单位制度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和整改进度;同时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切实保障辖区建筑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作者:千佛山街道办事处 姚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