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相关工作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省、市、区民政部门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从2020年12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1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2元。为扎实做好此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相关工作,六里山街道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落实方案,确保本次提标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相互协作能力。及时传达和学习有关救助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并进行详细的解读,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协同配合。
二是精准摸排,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要求,“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熟知政策内容。加强督导,摸清底数,切实发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精准施救到位。增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指导,加强资金监管,减少资金发放中间环节。做到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作不出差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能快速准确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对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六里山街道将规范救助困难群众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各项程序,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撰稿人:逯瑶 审核人:孙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