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扎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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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一是创新“四小”食品监管模式。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加强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小食品店“四小”行业监管。二是加强农村食安队伍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市894个行政村每村聘任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三是建立食药追溯体系。鼓励规模企业建立电子追溯档案,与农业、畜牧部门联合建立农超对接、农市准入相衔接机制,对各类食用农产品实行无源禁入制度,初步实现食品源头可溯可控。四是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实施“一镇一标杆、一业一示范”小作坊示范创建战略,选取馒头、粉皮、酱卤肉等10个行业,打造周拉扒鸡、柴家丸子等35处小作坊示范点和14个食品加工小作坊专业村,采取统一组建合作社、统一食品标准、统一生产流程、统一原料购进、统一赋加二维码“五个统一”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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