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连续5年在全国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最近,民政部致函省委、省政府通报了2016年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结果,我省再获优秀殊荣。民政部对山东民政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山东民政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地名普查与管理、养老和残疾人补贴、社会事务、福彩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评估成绩位居前列。这也是自2012年民政部对各省(区、市)实施年度工作综合评估以来,我省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省份。
2016年,省民政厅按照年初制定的“一六五五六”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建设现代大爱民政),寻求六个突破(养老服务业、基本民生保障、社会组织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军民融合、民政公共服务),补齐五块短板(规划不科学、保障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抓落实不力、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防范五大风险(安全、廉政、舆情、信访稳定、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实施“六化”驱动(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市场化、标准化、精细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大胆攻坚破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实现新提升。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及时提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民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衔接。全省137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2855元)以上,东部6市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3402元)以上;城镇和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分别比上年提高300元和415元。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开展了首个“中华慈善日”集中宣传,出台了《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评选表彰慈善奖获得者81名。全力做好救灾应急工作,年内下拨救灾资金1.3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00余万人次。大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据摸底排查统计,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50019名。二是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选择15个县(市、区)作为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集中建设1个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个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省新增各类养老床位6.5万张,总数达到67万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3万张,总数达到14.4万张;新增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0处、农村幸福院2035处,总数分别达到4179处和9880处。三是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深入实施社区减负增效行动,加快推动“四社联动”机制全覆盖。社区协助政府办理的行政事项由100多项减少到30项,已建成社区协商示范点766个,全省共有1.8万个社会组织、9000多名专业社工、153万名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启动实施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全省已建成7878处,平均面积1087.79平方米。四是社会组织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新成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率达92%;建设并启用了山东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组织并完成了第一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较好完成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社会组织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改革,提请省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登记注册社会组织达到4.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8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万个、基金会119个。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省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3万多个。五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建立国家级示范区1个、省级示范区5个、军民融合示范市3个。我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数量连续九年全国第一,实现了“九连冠”、17市“满堂红”。全面落实优抚保障政策,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继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首次实现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城乡统一,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户均14780元。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安置工作,2016年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4.57万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3935人,安置到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企业的比例达58%,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安置质量创历史新高;培训退役士兵2.4万人,帮助推荐就业2万余人,为4万多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8.8亿元。六是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稳妥做好政区划调整工作,圆满完成了菏泽定陶县改区,东营垦利县改区,济南章丘市改区等3个县级行政区划调整任务。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省已有11市实现了基本殡葬免费政策覆盖全体城乡居民,80%以上的村(居)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扎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