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依法行政考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府办函〔2015〕14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依法
行政考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云浮市依法行政考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浮市依法行政考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浩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
成 员:谭树强(市编办副主任)
周海芬(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朱致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育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荟颖(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志良(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庆洲(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淑仪(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金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小雄(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支队长)
王子忠(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邓文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莫 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民强(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梁胜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黎彦楷(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志远(市商务局副局长)
黎明哲(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林锡游(市卫生计生局调研员)
黄克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戴广扬(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弘飞(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张志德(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杨学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小石(市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小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浩耀(市法制局)担任,成员从各职能单位抽调组成,具体名单如下:林丹(市编办)、杨海波(市发展改革局)、吴水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曾啟潜(市教育局)、李 焱(市公安局)、陈冠邦(市民政局)、李文杰(市司法局)、戴玉钧(市财政局)、吴云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凤洲(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李旭明(市环境保护局)、李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卢杰民(市交通运输局)、刘红日(市水务局)、李树柳(市农业局)、谭新生(市林业局)、梁志焕(市商务局)、陈式潮(市文广新局)、吴卫卫(市卫生计生局)、林石潮(市统计局)、张海钦(市工商局)、张汉才(市质监局)、江永强(市安全监管局)、陈杨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李伟忠(市法制局)、吴锦灿(市法制局)、谢慧玲(市法制局)、梁剑宁(市法制局)。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每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二)根据省每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组织我市考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省的考评标准和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做好迎接省对我市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三)建立完善巡查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年度内每季度至少1次)工作检查组或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及时解决巡查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讨论决定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平常要加强业务学习和自觉参加领导小组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法律和行政执法业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成员单位要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及日常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时,考评小组或督导小组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中抽调组成,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法律专业人士参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