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矿产资源管理立法论证协调会从立法角度推动资源经济发展
本报讯 (记者 何玮珊)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动资源经济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提高资源经济效益,2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云浮市矿产资源管理立法论证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洪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是一个内在联系、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是解决当前问题的一套治标治本的组合拳,兼顾了云浮长、中、短期发展的需要。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立法角度推动资源经济发展,为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作出立法贡献。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立法论证工作;二是坚持人大主导,各方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彰显云浮特色,加强立法调研,找准问题,严守原则,拓宽民意征集渠道。
会议还详细介绍了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立法论证有关情况,参会人员围绕当前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的情况、存在问题、立法论证等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