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公开征求对中共茂名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的通告
关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公开征求对
中共茂名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的通告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茂名市委常委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广泛听取意见,找准存在问题,切实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市委诚恳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意见的内容。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的要求,对照******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个坚持”的要求,对照省委提出的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三有一好)的要求,对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反映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方面,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在理想信念、求真务实、干净干事、联系群众方面的情况。
二、反映意见的原则。要本着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促进茂名发展,有利于建设和谐茂名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反映意见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反映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署其工作单位(或住址)和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
四、反映意见的期限。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05年3月25日止。
五、受理意见和建议单位。中共茂名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茂名市委大院办公楼2栋4楼 邮政编码:525000
专线电话:0668-2910012(先进办综合组)
电子信箱:mmxjb@126.com
中共茂名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11日
《茂名日报》 (2005-03-16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