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积极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高州积极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3年来投入资金3518万元,帮扶180个贫困村发展经济项目362个
本报讯(特约记者 罗肇茂 通讯员 丁侃 黄光维)高州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帮扶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年来,在上级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共投入资金3518万元,帮扶180个贫困村发展经济项目362个,为该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该市122个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比帮扶前明显增加,其中,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的村有25个,达5万元以上的村有8个。
落实帮扶资金,确保项目早上马早出效益。各级帮扶单位为使驻点村的经济项目尽快上马,早出效益,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帮扶驻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该市财政局出资5万元帮助村委会完成小学教学楼加层,安装水、电、门窗等工作,切实解决了学生无法正常上课的问题;帮助村委会筹措资金32万元,修建了一条长2.7公里、宽6米的水泥硬底化公路,大大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支持3.5万元,帮助村委会发展了速生桉3400亩,投产后,村委会集体收入每年可达10万元以上。该市卫生局把山美街道云径村发展集体经济视为己任,落实8万元资金帮助云径村兴办了一个手套加工厂,使云径村每年的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荷花镇潭坡村在省民政厅30万元帮扶资金的支持下,大力发展小水电,种植速生桉,带动了全村的经济发展。该市国土资源局帮扶石鼓镇沙坡村筹集资金5万元,对村委会闲置的1200平方米的平房进行翻新,引进老板办了一个油桁加工厂;出资10万元,兴建了一幢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改善村委会的办公条件。该市市委组织部驻点帮扶深镇镇东塘村,出资6万元帮助东塘村建设了一座装机容量650千瓦,年产值80多万元的南山电站。据不完全统计,该市市直单位共落实帮扶资金228万元,占扶持总额的33.6%。
落实管理人员,确保帮扶项目有人抓、有人管。各级帮扶单位与当地镇党委认真抓好项目的实施管理,使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做到有人抓、有人管,确保经济项目顺利实施。该市市府办在帮扶荷花镇高丰村发展经济项目时,尽管单位用人紧张,还落实了一名干部长期进驻村里,专职负责驻点村经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帮助高丰村顺利完成了三个集体经济项目:一是帮助村委会在闲置土地种植了椤竹500亩;二是出资帮助村委会种植速生桉500亩;三是盘活村委会资源,引进老板兴办手套厂。
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市市委基层办和各镇党委认真抓好项目资金专户、专账及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有效地防止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有力地促进了村级各个集体经济项目的健康发展。长坡镇旧城村委会对上级下拨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该村的10个工程项目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得以顺利完成。
《茂名日报》(2005-07-1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