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今春起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我市各中小学今天开学
今春起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本报记者 刘锋兰 报道 “我们也免费读书了!”今天全市中小学正式开学,前、昨两天,市区许多学生到学校报名注册时都发出了这样的欢呼声。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今年春季起实施免除全市城镇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也即是说,从今年春季起,我市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城镇户口的义务教育学生也和农业户口的义务教育学生一样,可以免费读书了。
城乡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在全省城镇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城镇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免费对象为本省户籍非农户口在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随同父母跨县流动的学生,符合流入地入学条件和免费范围并能确认学位的,可列入流入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免费的项目包括学杂费和课本费,免收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26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66元;免收课本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除学杂费、课本费外,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外省户籍学生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暂不纳入免费教育范围,按原借读生规定收费标准缴费入学;本省户籍学生跨学区就读的,按就读学校原借读生收费标准减财政补助金额后的标准缴费入学;本省户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减财政补助金额后的收费标准缴费入学;外省户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费。
已收取的书杂费将退还
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的部署,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工作,全市所有中小学的城镇户口的义务教育学生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和农业户口的义务教育学生一样一律不再收取书杂费,城镇借读生另有规定。此前我市小学书杂费普通学校为239元,县一级学校为268元,市一级学校为284元,省一级学校为310元。今年春季开学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不用再缴纳这部分费用。
市教育部门有关人员指出,免除书杂费后,在学校食宿的学生仍需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标准按原规定执行。据了解,我市部分中小学实行银行缴费,有些学生已按之前的收费标准将书杂费存入银行,如果尚未扣收,其将保留在学生本人帐户里;如果已扣收,学校将会退还。
一年能省好几百块
我市各中小学前天和昨天均开始报名注册了,今天正式开学。“我们也免费了,我们也免费了。”前昨两天,记者在市区各学校都听到不少学生这样欢呼。“我爸妈都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我和弟弟每年近2000块钱的书杂费对家里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现在可好了,杂费书费都免了!”在市十二中,一名初三女生抑制不住欢喜地说。“用我的利是钱交就行了。”一名读小学三年级的男生跟随爸爸到学校报名注册时,因只需交体检费6元和早餐费110元,便提出使用自己的利是钱,过了一把“我读书的钱我自己交”的瘾。
而许多家长由于事先不知道城镇学生也不用交书杂费了,揣着钱到学校为孩子报名注册,被告知只交纳住宿费等费用时,都感到意外的惊喜。前天上午,记者在市九小看到,个别家长按原计划带了400多块钱来缴费注册,被告知只交纳课间餐费和体检费时,一时间还将信将疑,直到看见其他家长都是只交了110多块钱,才确信真的免除了书杂费。昨天下午,在市十二中校园内,记者问一些帮孩子带住宿用品来校的家长是否知道初中学生不用交学杂费和课本费了,部分家长称不知道,个别家长表示知道有这回事但具体情况不清楚。但他们听说不用交纳书杂费了,都非常高兴。“我一直以为只有农村孩子才可以免费读书,没想到现在城里孩子也可以了!”孩子读小学2年级的陈女士有说不出的高兴,“一年少好几百块,读完9年省了好几千块!”
城乡全面免费将消除因贫辍学现象
去年记者下乡采访时,曾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在一些乡镇学校,农业户口的学生占绝大多数,而农业户口的学生已完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占少数的城镇户口学生只有“眼红”的份儿,个别城镇户口学生的家长甚至想方设法将孩子的户口转为农村的。但现在城乡都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了,可谓皆大欢喜!
城乡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对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现象也将起到极大作用。在电白某中学教初三的一名老师就深有感触地说:“虽然从总体上来看,城市相对没有农村那么贫困,但也有部分城镇学生家里是比较困难的,每年都有一小部分尚未初中毕业的学生(尤其是女学生)辍学外出打工或帮父母打理生意。现在读书不用钱了,必定会使那一小部分学生打消辍学念头。”
相关链接
我市免费义务教育道路
1993-1995年,普及义务教育后开始免除学费;
2001年起,对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特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政策(免除学费、杂费);
2005年,对特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2006年秋开始,免收农业户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2007年秋开始,农业户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收学杂费的基础上再免收课本费;
2008年春开始,城镇户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至此,我市城乡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茂名晚报》(2008-02-18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