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选举产生出席广东省妇女十一大代表
本报讯(记者 张翠玲)广东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09年9月在广州召开。为做好茂名市出席代表的选举工作,市妇联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并于5月15日召开执委会议,通过法定选举程序,产生了出席省妇女十一大代表。
按照省妇联工作安排,市妇联并向6个县(市、区)妇联,123个市直及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妇女组织下发了《关于选举出席广东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发扬民主,组织推荐工作。4月30日完成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经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的认真研究,确定了正式候选人。5月15日,市妇联召开了七届十次执委会议,选举产生了39名茂名市出席省妇女十一大代表。其中妇女工作者18名,占47%;其他各行各业代表21名,占53%,分布在15个行业及部门。获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的20名,占52%,非中共党员9名,占23%。平均年龄42周岁,最大的53周岁,最年轻的29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3%,其中研究生学历4名,大学本科学历22名,大学专科学历10名。有各种专业职称的9名。
选举产生的39名正式代表与由市妇联和有关部门协商推选出来的1名特邀代表一起,将肩负着茂名市300多万妇女群众的重托,光荣出席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为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茂名日报》(2009-05-19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