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管局组织警力到我市查酒驾一男子高速公路酒驾被处罚
交警在广湛高速茂名出入口处查处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
本网讯 昨晚8时至10时半,省交管局从惠州、江门、阳江、云浮等4市异地调警,组成检查组对我市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名浙江籍司机酒后驾车被查处。
在昨晚的行动中,市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出动大量警力,配合协调省交管局检查组在市区新福路、文光路、人民南路、广湛高速茂名出入口处等多个路段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
昨晚8时许,交警支队民警在广湛高速茂名出入口处,查处1名酒后驾驶司机。据了解,该司机姓黄,浙江人,自称在茂名市区吃晚饭时喝了一小杯啤酒,之后就驾驶一辆不挂号牌的小车前往电白县林头镇,在进入高速路时被交警截查。经呼入式酒精检测仪测试,这名司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2毫克,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对这名司机作出暂扣车辆、罚款、扣证、记分等处罚。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该司机表示今后一定做到酒后不***,***不喝酒。另外,在新福路,一名违章驾驶司机不服交警查处,在现场大吵大闹,随后被民警带回交警一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各检查组查处了多宗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查扣了一批违法上路的车辆。
记者 朱俊蓉 黄信涛 通讯员 王珠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