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落实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自今年2月起,我区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所有村、社区开展镇街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工作。近日,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推进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各镇街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一先强调,各镇街要把驻点联系群众工作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大抓基层党建的新载体,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要充分提高认识,加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区委书记对全区负总责,镇街书记是镇街的第一责任人,区、镇街两级共同担责,确保工作取得群众认可的实效。二是要把握核心要求,保证驻点联系工作质量。镇街驻点联系群众工作的核心要求是12个字:最直接、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镇街干部既要直接找最基层的群众,也要让群众直接找得到,既要全面了解群众家庭成员、生产生活的第一手信息,也要掌握他们的困难和诉求。镇街驻点团队对所驻村(社区)的居民、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和区域内单位要全部联系到,对反映问题意见的群众要***落实、全面服务。在开展驻点联系群众工作中,要做到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主要任务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其次是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建立一系列有效管用的配套制度,以固化驻点联系制度,防止工作简单化、走过场,或者以原有的联系制度取代驻点联系制度,变成形式主义。三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每一位区领导要履行联系镇街责任,各镇街承担主体责任,区、镇街组织部门积极牵头抓总责,推动全区驻点联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会上,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军传达了省、市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归纳总结我区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计划。他指出,区委组织部将对驻点联系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加强指导落实。区、镇街两级通过多种载体和阵地,加强宣传力度。我区将组建督导组,定期深入村、社区明查暗访,详细检查驻点日志和问题台帐,督促驻点联系工作进度,并及时总结驻点联系群众工作经验,借鉴区外先进典型做法,完善和创新有关制度。
据了解,我区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求每个村、社区由1名镇街领导干部牵头负责驻点,并建立驻点团队、辅助团队两支队伍,固定于每周三到所驻村、社区的固定地点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各驻点团队需围绕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内容,每年对每户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和每个区域内单位至少走访1遍。通过实施这项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