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立
1月9日,番禺区政府发文同意,成立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团区委参照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架构,牵头起草了《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别于2018年8月和10月向40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2019年1月经区政府发文正式成立未保委,为我区顺利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尚未成立时,团区委已开展相关工作。2018年,登记16名乡镇督导员(由镇街团委书记兼任)和27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联合区民政局举办未保工作培训,向各镇街未保工作人员解读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联合区民政局指导镇(街)团(工)委开展困境儿童登记帮扶。2018年以来,共帮助全区238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进行登记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生活补助,截至2018年12月,我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人,困境儿童1184人。团区委联合区民政局委托华尔心理健康研究中心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调研项目,根据47名重症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调研报告,开展心理成长工作坊和心理健康讲座。委托区义工联重症儿童助医探访志愿服务队对全区47名困境患病未成年人开展入户探访对接工作。继续开展“反校园欺凌”系列活动,推出“反校园欺凌”系列微视频的中学篇和家长篇,帮助学生和家长更直观和有效地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知识和技巧。团区委还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和区中心医院等有关人员到上海、宁波和昆明等3个地方考察学习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经验,为推动我区建立首个一站式未成年人询问场所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