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州市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广州市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9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具体条款见当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在本区居住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实申请材料并公示后,享有属地广州市户籍学生同等权利。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可享受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惠政策:

    (一)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奖或平民英雄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二)在本区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三)因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符合第三条三款之一,且拟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务工人员,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证明等材料,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公示后,统筹安排至本地公办学校入学。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来穗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广州市辖下10区2市)以外、在黄埔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申请学位时仍在黄埔区合法就业的务工人员,本人暂不具备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条件,其户籍在广州地区(含广州市辖下10区2市)以外的随迁适龄子女适用第五条,通过“积分入学”在我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我区对适用第五条的来穗务工人员,通过审核遵守计划生育情况、在我区居住年限、服务年限、购买社保年限以及遵守出租屋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积分考核,结合我区公布的公办学校能提供的学位数,划定就读的人数,简称“积分入学”。

第五条  符合参加“积分入学”的必备条件

(一)来穗务工人员及其随迁适龄子女的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2区、市)、适龄子女至2014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没有入学记录,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要求入读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区累计居住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我区居住;
    (四)
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合法就业累计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我区就业;

(五)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且2014年3月31日前在我市参加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累计满3年或以上。驻区省属企业(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保年限以我市失业保险为准。

未能同时符合以上5项必备条件者,不能参与“积分入学”。

申请人参加全区统一制定的积分计算办法,积分计算结果由高至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第六条  每个同时符合第五条5项必备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可申报1个志愿学校,以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积分入学学生任务的学校为原则进行报名和录取。

第七条  根据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入读全日制公办学校的原则,我区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建立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成立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共同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  部门职能:

区教育局负责将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围,根据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辖区内入学的实际需求情况,调整教育资源布局,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的办学潜力,最大限度满足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收义务教育的需要。

区发展改革局将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和相关学校的规划建设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上对有关学校建设项目给予一定倾斜,支持相关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区财政局负责对有接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任务的公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安排学校公用经费。

区编委办负责将公办中小学接收的来穗务工人员子女计入学校在校学生数,合理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

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街道流管服务中心提供来穗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的信息情况。

区人口计生局指导街道计生部门做好来穗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来穗务工人员就业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材料,并出具有关证明。

区国土房管分局根据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的相关规定,负责依申请提供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各街道派出所审核广东省居住证中的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和居住地址信息;有必要时协助受理户口簿、身份证鉴定申请。

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第九条  入学办理工作流程:

(一)4月3日前,区教育局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容量进行统计。在保证完成地段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将可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的学位数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拟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来穗务工人员,请在办理审核时间内,先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到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积分入学任务的学校进行初审,通过学校初审后领取广州市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的***1和***2,根据表格提示内容,携带有关证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审核。

(三)家长到指定部门办理材料审核和盖章,最后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学校进行审核统计分数。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根据就近居住地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为原则,以积分计算结果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当年可入读公办学校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确认后,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入读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入学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相关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第十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可报名学校名单,以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积分入学学生任务的学校的为原则进行报名,如果符合积分条件,没有获得入读名额,由区教育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学校。通过“积分入学”获得入读公办学位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等同于广州市户籍学生。

第十一条  接收学校要为已入学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存档,确保学生享受与本区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同时,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尽快融入学校、社会生活。

第十二条  入读本区公办学校的学生,在其小学或初中学段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至区内其它公办学校的申请。

第十三条  来穗务工人员为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5年内的申请资格。对接收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暂行一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1. 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位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

          2. 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起始年级资格审核积分表(试行)

          3. 2014年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黄埔区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须知(试行)

 

 

 

 

 

 

 

 

 

 

 

 

 

 

 

 

 


***1

 

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位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

 

以下表格于410425提交至申请学校。申请人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所填内容

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在下表完整填写(不漏一格),如有虚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入读申请人情况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小一寸彩色

近照

身份证号码

 

户口

性质

农业□   非农业□

户籍地址(按户口簿首页地址详细全址填写)

 

现居住

详细地址

 

在读园(校)

 

住所

性质

自购房□   赁租□

申请入读学校全称

 

是否服

从安排

是□

否□

父母情况

父亲姓名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学历

 

政治

面目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学历

 

政治

面目

 

工作单位

 

父母(监护人)声明:

1.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自愿放弃积分与申请资格;2.没有同时申请黄埔区内其他学校。

申请人父母(监护人)

父亲签名:

母亲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学校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2

 

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起始年级资格审核积分表(试行)

 

积分申请人(家长)姓名:         ;  与入学孩子的关系:        ;  身份证号码: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申请学校:            

 

序号

项目

计分标准与权重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负责单位

得分与审核意见(用汉字填写得分)

备注

1

入学条件

来穗务工人员及其随迁适龄子女的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2区、市)、适龄子女至2014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没有入学记录,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要求入读初中一年级;

 

报读小学一年级:1.户口簿;2.出生证明;3.身份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儿童保健院验证)

报读初中一年级:1.户口簿;2.身份证3.六年级在读学校证明(广州市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的个人信息表);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明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

计划生育

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已落实结扎或母亲最近连续3年按规定接受孕环情况检查的20分;母亲最近连续2年按规定接受孕环情况检查的10分;母亲最近连续1年按规定接受孕环情况检查的5分。满分20分。

到居委办理计生证明时,须带齐孩子出生证、准生证、父母双方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计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父母双方户籍地计生办出具的计生证明、户口本等证件。男方申请人离婚(丧偶)的要出示离婚证(丧偶证明)、男方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地计生办计生证明等证件。

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

得分: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按埔教会纪〔2013〕1号注明是否符合计生政策以及得分

 

 

 

序号

项目

计分标准与权重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负责单位

得分与审核意见(用汉字填写得分)

备注

3

累计居住年限

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区累计居住满3年或以上,当前仍在我区居住;

在我区购房满分30分

在自购房屋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区国土房管分局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产权人本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开具《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需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查册证明。

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

 

得分: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间隔30天(含30天)内视作连续居住。

在我区租房满分10分

1.在出租屋居住的申请人,租房户需提供与屋主签订的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有效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原件,并提供近一年(2013年9月至今)租房***,文件齐全的可记10分。

2.在单位宿舍或工地、工棚居住的申请人须提供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累计居住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该项要求作为符合必备条件,不记分。

3.在亲友家中居住的申请人须提供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屋主房产证明及证实申请人在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累计居住的证明材料。符合该项要求作为符合必备条件,不记分。

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流管中心

 

 

 

 

得分: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4

累计服务年限

年限

3

4

5

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出具的就业证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父亲就业年限

母亲就业年限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是当年3月31日。

分值

1.2

3.6

6

8.4

年限

7

8

9

10年及

以上

分值

10.8

13.2

15.6

18

满3年计1.2分。满3年后每人每月计0.2分。父母双方服务年限可累计积分,父母双方累计上限30分。父母双方累计上限30分。

序号

项目

计分标准与权重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负责单位

得分与审核意见(用汉字填写得分)

备注

5

累计参加社保年限

年限

3

4

5

6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缴费历史明细表,省属企业(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还须提供省社保个人缴费历史明细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

中心

 

 

 

父亲年限

母亲年限

总得分: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社保积分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3月31日。

分值

1.2

3.6

6

8.4

年限

7

8

9

10年及

以上

分值

10.8

13.2

15.6

18

满3年计1.2分。满3年后每人每月计0.2分。父母双方参加社保可累计积分。父母双方累计上限30分。

6

加分

黄埔区委、区政府表彰每人每次5分,父母合计上限10分

有黄埔区委、黄埔区政府盖章的获奖证书。父母双方获奖可累计。

学校

得分: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7

合计

120

 

 

 

 

负责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材料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单位公章。

 


***3

 

2014年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黄埔区

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须知(试行)

 

    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2014继续接受来穗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申请,特制定《广州市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

一、《暂行办法》简介

本办法中所称“来穗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广州市辖下10区2市)以外、在黄埔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申请学位时仍在黄埔区合法就业的务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

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具体条款见当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在本区居住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实申请材料并公示后,享有属地广州市户籍学生同等权利。

2.在本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可享受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惠政策:

    (1)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奖或平民英雄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2)在本区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3)因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3.通过对来穗务工人员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在黄埔区居住年限、服务年限、购买社保年限、是否遵守出租屋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积分考核,结合黄埔区公布的公办学校所提供的学位数,确定入读资格,该办法简称“积分入学”。

通过“积分入学”获得黄埔区公办学校学位资格的学生,享受广州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课本费的政策,缴费标准与广州市户籍学生相同。

二、符合“积分入学”的必备条件

(一)来穗务工人员其随迁适龄子女的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2区、市)、适龄子女至2014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没有入学记录,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要求入读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区累计居住满3年或以上,当前仍在我区居住;
    (四)
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合法就业累计满3年或以上,当前仍在我区就业;

(五)适龄儿童的父或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当前在我市参加社保,且2014年3月31日前在我省内参加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累计满3年或以上。驻区省属企业(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保年限以我市失业保险为准。

必须同时符合以上5项条件,方能参与“积分入学”排序

三、关于“积分入学”申请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学校招收“积分入学”学生的招生地段范围以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每个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可申报1个志愿学校,以就近居住地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为原则进行报名和录取。

积分结果以申请学校为单位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安排入读。如遇末位同分,则依次比较计划生育、累计居住年限、累计服务年限、累计参加社保的得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优先安排就近学校。如果符合积分条件,但没有获得入读名额,由区教育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学校

申请人一旦递交申请表,必须服从黄埔区教育局和申请学校根据积分排序结果所作出的入学安排,不得在多所学校同时提出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所有申请资格。

一旦通过“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在其小学或初中学段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至黄埔区内其他公办学校的申请。

四、积分计算内容和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拟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来穗务工人员,请在办理审核时间内,先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到就近居住地学校进行初审,通过学校初审后领取广州市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的***1和***2,根据表格提示内容,携带有关证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审核。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表格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五、各项必备条件的审核结果解释权在相关职能部门。

六、“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事项

负责部门

备注

43

公布《广州市黄埔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公布可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和学位数。

区教育局

公布渠道:黄埔信息网、黄埔报道、教育局网站、街道、社区、学校、幼儿园、部分企业。

410-11

符合积分申请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携带证件原件,凭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到学校进行初审,通过后领取申请表格。

相关学校

学校只是负责接受报名申请和初审。

410-25

来穗务工人员持***2连同相关材料到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完成***2审核于24-25日将表格交回志愿学校,完成报名登记工作。并领取受理回执。

各职能部门、街道、相关学校

其中424-25日各学校设专人集中受理审核和登记,发出受理回执。

430

各相关学校派专人将统计后的申请人积分资料送到教育局,参加统一审核工作

相关学校

时间为1天,请学校安排经手人参加审核工作。

57-

516

区教育局公示申请人名单及积分情况。

区教育局

公布渠道:黄埔区教育局网站、街道、相关学校。

521

公布通过“积分入学”获得入读公办学校初中小学一年级资格的来穗务工人员子女名单

教育局网站、相关学校

 

68

通过“积分入学”的申请人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区教育局网站、各相关公办学校

 

615

通过“积分入学”的小学一年级申请人凭

《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各相关公办学校

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相关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入学”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71

通过“积分入学”的初中一年级申请人凭

《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七、补充说明

1.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由受理点验证材料原件,保留复印件,并须在复印件上签署“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积分申请”中凡涉及计算年限的,除特别注明外,以当年3月31日为界满日。如材料要求“近3年”的,即以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计算。

3.申请人持***2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核后,须于2014年4月17日前将***2和***1交回申请学校,并索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应保留好受理回执,以作领取相关积分结果通知的凭证;受理学校严格审核入读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的有效性。

4.申请入读适龄儿童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5.原则上必须由适龄儿童的父母办理入学申请,并在报名点现场出示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法定监护人申请报名,须提交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或出示常住地址居委会的证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武装部,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黄埔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黄埔交警大队。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4月3日印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3:38:11重新编辑
深圳福永镇107国道东侧(兴益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桥头万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海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下十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和平莱福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建安路安浩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富桥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富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和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天汇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国际机场骏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和村同福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白石厦东区农电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峻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塘尾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翠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华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怀德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三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星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发工业区老王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弘扬湘江战役精神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强化队伍建设
  2. 关于符合医保定点条件药店的公示
  3. 藤县发改局领导到同心镇和平镇濛江镇开展项目谋划指导工作
  4. 长洲区2022年第一批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公告
  5. 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30:11
  7. 中共梧州市龙圩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8. 藤县2022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公示(四)
  9. 兴安县统计局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10. 龙圩区工信局与龙兴社区开展春节前慰问困难群众活动
  11. 莫德锦到濛江镇检查指导防汛备汛工作
  12. 非凡十年奋楫争先激活力广西日报整版报道长洲区高质量发展成就
  13. 沈阳市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环境整治
  14.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双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调整的双荣大厦总平面图的批前公示
  15. 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6. 荷塘区残联开展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
  17. 总投资588亿元固安县发布30个文旅项目
  18. 杉木坑村举办农民趣味运动会
  19. 藤县林业局对临时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的公示
  20. 全力以赴决战浔江苍梧段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阶段性胜利
  21. 岭脚镇四强化守护春节平安
  22. 龙圩区积极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企业政府搭建连心桥群众走上幸福路
  23. 2022年苍梧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4.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蒙山县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25. 尽数出动全民抗疫
  26. 长洲区2022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贴发放公告
  27. 蒙山县组织收听收看全区绩效管理工作会议
  28. 旺甫镇工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29. 沙头镇党员干部义务帮助茶农播撒茶籽
  30. 四川金牧粮草生态农业(集团)公司到濛江镇进行考察
  31. 学习先进事迹弘扬模范精神——兴安县水利局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教育电影邹碧华
  32.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33. 做好山水情森呼吸漫运动三篇文章威远奏响全域旅游交响乐
  34. 桂林市临桂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示
  35. 关于公开征集同瓴路(同仁路东长路)市政工程等8个项目BIM技术应用单位的公
  36. 井研县行政审批局陈朋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公示
  37. 新庆镇开展春节前六乱专项整治活动
  38.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藤县青年中引起热烈反响
  39. 自治区科协领导到苍梧县调研有关工作
  40. 铁西区做精做细城市管理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4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15:40
  42. 市市场监管局约谈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
  43. 木城镇大力开展330警示教育日及清明节森防宣传工作
  44. 2023年罗田县第二批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购机者信息公示表
  45. 湖北局地降雨已超过100毫米今日湖北中东部仍有大到暴雨
  46. 藤县林业局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行政许可的公示
  47. 迎建党百年谱教育新篇——兴安开学季
  48. 兴安镇坚持三式发力激活脱贫攻坚一盘棋
  49. 藤县组织收看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50. 中环督回头看——长洲区持续开展宝石整治行动
  51. 送兵入伍踏新程无悔青春铸军魂长洲区举行2022年度春季入伍新兵欢送大会
  52. 小白杨公益活动走进漠川乡白石乡
  53.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梧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岭脚镇举办
  54.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兴安县开展中秋国庆节前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55. 县城管局精心打扮点亮创城底色
  56. 兴安县白石乡干部职工助力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57. 观看红色电影传承红色精神——兴安县民政局组织观看革命题材影片长津湖
  58. 盘存量赋权力增活力县委编办创新改革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59. 新圩镇开展桑苗品种改良种植活动积极打造万亩标准化桑园示范基地
  60. 沈阳一网统管入选全国数字城市创新案例
  6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06:09
  62. 关于公开征集长松路(松白路侨凤路)市政工程涉石甲支线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
  63. 十五届夹江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64. 华西大方—医路同心学术月普外科学术论坛在大方县举行
  65. 钦北区大寺镇筑牢粮食安全保障观察
  66. 县供销社广西供销大集春耕备耕启动会暨农资云苍梧订货会成功举办
  67. 苍梧县医保局到蒙山交流学习
  68. 蒙山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公示
  69. 长洲区倒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配图
  70.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中央巡视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71.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兴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72. 梧州市民朋友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73. 藤县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74. 播撒生态底色谱写美好明天——藤县生态环境局开展312植树志愿服务活动
  75. 县医保局开展清廉家风主题宣讲活动
  76. 踏新程铸军魂蒙山县召开2022年下半年新兵入伍批准暨欢送大会
  77.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陈亮到藤县督导调研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78.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79. 龙圩区审计局初春添春绿
  80. 文登区山东万图全产业链创新引领行业绿色发展行业市场占有率实现从0到56的突破
  81. 关于桂林云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与韦银花的仲裁裁决书公告
  82. 双台子区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83. 夹江县春雷行动2023护航电动汽车放心桩
  84.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省委农村工作视频会
  8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19 05:36:22
  86. 藤县林业局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的公示
  87. 关于2022年桂林市畜牧业发展扶持家禽养殖企业生产扶持项目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88. 前锋区召开三届区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89. 荷塘区开展2023年科技创新优惠政策专题培训
  90. 廊坊中院加强多方合作化解金融风险
  91. 在世界中心遇见你剧组在我县取景拍摄
  92. 藤县发改局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工作成果丰硕
  93. 关于梧州市辖区土制石灰窑废气举报问题的处理报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举报案件X06280147与X06190030X06160015重复)
  94.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倡议书
  95. 兴安县民政局召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96. 告示
  97. 韦远明走访慰问脱贫户和监测户
  98. 高尚镇党员干部齐上阵齐心协力振乡村
  99. 全面对接大湾区丨区长陈捷率队赴佛山市对接招商项目
  100. 苍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名单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