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关于进一步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的通知
宿区肺炎防控办〔2020〕27号
宿城区关于进一步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为落实宿迁市《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的通知》(宿肺炎防控办〔2020〕21号)要求,现就宿城区进一步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清单管理。全区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按三类标准执行:全面放开涉及民计民生、群众生活基本保障急需的行业(***1);部分允许人员易集聚行业,加强防疫管控(***2);暂缓易引发感染行业,避免因经营场所相对狭小、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等引发感染(详见***3)。
二、简化复工手续。尽快将“宿肺炎防控办〔2020〕21号”文件精神传达到企业,通过属地印发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宿城区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告之书》(***4)。服务业企业(单位)可登录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复工告之书,详细阅读表中复工复业“六个必须”,填报基本情况,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送达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后即可复工。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园区通过线上等“不见面”方式接收。前期已根据属地要求提交复工手续的无需填报。
三、做好帮办服务
1.属地及时送达。请各属地对照市防控办〔2020〕21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的通知》要求,于2月23日之前送达《复工告之书》,协助企业复工复业。
2.行业驻点帮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帮办服务联络员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帮办服务联络员要下沉一线,每天指导本行业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科学防控、加紧有序复工营业。
3.送政策***。各单位及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在要素供给、防疫物资保障等方面及时进行帮办,宣传好新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着力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
1.加强巡查监管。各属地单位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加大对辖区已营业服务业企业(单位)的检查巡查,对未按通知落实、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施行一次警告整改、二次关停整顿并列入失信记录。
2.做好信息报送。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安排工作人员点对点帮办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及时填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入服务业企业帮办服务群,每天报送帮办服务及复工复业信息。
3.每日抽查通报。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每天下午14:00前将相关情况发电子邮箱scqfgj@163.com或微信工作群,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请二维码.doc
***:1. 全面复工复业的服务行业清单.docx
2. 部分复工复业的服务行业清单.docx
3. 暂缓复工复业的服务行业清单.docx
4. 宿城区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告之书.docx
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