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出住房公积金惠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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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随着缴存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随之增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对缩短还款年限提高月还款额的呼声越来越强。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减轻职工还贷负担,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业务系统调整,于近期正式推出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业务,这是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抵扣政策之后的又一惠民措施。
借款人申请办理缩短贷款年限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汇缴)无欠缴2个月及以上行为;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恶意逾期且当前无欠款;三是借款人还款已达2年以上;四是剩余贷款还款年限应在2年以上。
满足条件的借款人需至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缩短贷款年限业务。贷款年限缩短后,月还款额根据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变更后的贷款年限重新进行测算。总之,贷款年限缩短有利于借款人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加快贷款本金归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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