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推行八项制度服务工业企业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
一是实行提前介入服务制。在企业土地挂牌成交后、供地手续办理以及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及时***服务,主动***服务,提前指导企业做好申请不动产登记材料准备。一旦具备条件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二是实行绿色通道办结制。设立绿色通道,将业务咨询、申请受理、审核、核定、缮证、用印、发证、归档等所有环节在同一窗口完成,企业只需跑一次,实现“不排队、不叫号、不收费、不延误”。实行首问负责,全程***帮办到底,确保所有环节无障碍。
三是实行材料容缺办理制。按法律法规要求及对外公开承诺的内容收件。对于企业无法及时提供的,可按照程序启动容缺办理机制先行受理,由申请人承诺限期或者在领证时补交到位。仍然不能受理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是实行现场即到即办制。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延时、加班办理;当日确实办不完的,由窗口负责免费快递送达。
五是实行台账***管理制。建立台帐,实施***管理和备案。
六是实行业务办理回访制。对经办人员服务态度及办件质量效率等进行考核,原则上对每宗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
七是实行档案管理并档制。专设窗口,负责将挂牌交易、供地、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各类业务档案材料并档管理。不同业务需要同一材料的,不得向企业重复收取。各个业务环节产生的材料由窗口负责收集,不得向企业收取。
八是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办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吃拿卡要,引起投诉纠纷、企业不满意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