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6日至7月15日,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区级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9月1日,巡察组向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了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存在的4大类、13个具体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区级机关工委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动员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正式反馈会后,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当即将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在党内进行通报,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逐条对照检查各科室和个人的各方面情况。9月1日,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先后召开3次书记办公会及专题报告会,10月22日,区委区级机关工委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到会指导,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制定38条整改措施,研究印发了《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机关工委书记带头抓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具体负责相关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建立整改台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全面梳理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真正把问题全部搞清楚,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从严把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预评估、预验收,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尚未落实的整改措施,及时弄清原因、细化方法、限时办结,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目前,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初见成效,正在进行中 5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以“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七月份至今,已开展“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集体学习5次,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2次。日常做好本委“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提醒,每天登录学习,保证参学率在95%以上。二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系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谈治国理政》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按期组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及时传达学习新思想;十月份开展集中研讨并形成研讨材料2篇。三是印发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督促全体党员学习,已组织本委党员开展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10月22日成立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工委书记任组长,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在区委宣传部下发的意识形态工作共性清单基础上,结合工委工作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性清单,对清单中列出的开展典型选树、信息宣传、加强区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建立机关党建信息员队伍等内容均已在日常工作中推进落实。三是上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形成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自查报告。四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后期将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述职内容。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全面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认真制定了《区委区级机关工委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履责纪实,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1月11日第五派驻纪检组就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对苏永宏同志进行提醒谈话,11月13日机关工委书记邱卜雨同志对苏永宏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召开二、三季度廉情分析会,专题研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委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4)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制定较为完善的《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在整改期间及后期所报销的所有***必须附明细清单,并经经办人员、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才可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加班用餐、发放补助等事前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手续,报支时均已附上相关通知和接受补助人员名单等必需***。三是针对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款专用、超范围列支问题,经派驻纪检组同意,已请派驻纪检组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四是已及时将万元以上物资采购询价资料归档,针对436元往来资金,已与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力查找解决办法。五是明确专人负责工会财务工作,收缴工会会费,办理工会福利等。
(5)关于工作作风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一、二、三季度均已完成走访任务,且走访人员除完成规定动作外积极和社区干部、村民等交流沟通,密切联系群众,杜绝形式主义,做到深入走访村居、社区,真正把党的政策传达到群众耳中、心中。二是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方法,通过日常走访调研、指导换届改选、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评选基层党建高质量奖等方式经常性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面对面”“点对点”指导。深入党员,深入群众,与党务工作者、党员谈心,全面细致的了解关基层党建情况,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三是规范办公室工作,合理使用办公用章,已印制办公用章使用登记本,及时登记使用情况;对无机关党支部印章问题,现已刻制支部印章。
(6)关于支部基础工作要求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学习,二、三季度已各开展一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讲党课,每月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或结合“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召集党员集体学习。二是安排专人做好“三会一课”的会议记载,自巡察整改以来,会议记录无空白页、插页、前后日期颠倒、要素不齐全等问题。三是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汇报当月党费收缴情况,每月填写《党员党性考核证》,记载当月党费收缴情况。四是已经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落实“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设立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并选举产生工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
(7)关于党建活动不硬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新思想学习机制。推动新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把新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目前已就相关专题开展集中研讨一次。二是推进“主题党日”与固定学习日有机融合,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理论学习、党性教育、交流讨论,充分收集相关文件、讲话以及有关知识,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政策举措原原本本传达给每位党员,让党员有共识有共鸣。三是按规范执行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制度,自整改以来,每位党员均认真填写党员月度主题报告单,由领导班子和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内容填写情况,由分管领导负责打分,结合区委组织部2020年新实施的“全员全程绩效考核”制度,按要求实事求是确定优秀党员人数。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在10月份组织的中心组学习中,向班子成员印发了《高港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组织了学习,加强了对召开民主生活会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二是按照规定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比如在9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会前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发言材料,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时每位成员所提意见不少于2条,切实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认识。三是征订并下发《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要求工委党员同志加强日常自学。四是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征求意见情况、班子和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落实情况、谈心谈话、会议记录等必备资料,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过程中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今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按照区委组织部实施机关党建“‘三务’通亮工程”工作要求,结合高港区级机关工作实际,9月11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组建机关党建“互帮互学互促联盟”的工作方案(试行)》(泰高委机〔2020〕44号),以“业务相近、区域相邻”的原则,将32家机关单位编为5个党建联盟,并已要求各联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报送活动资料。二是在区级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周末高港•党员关爱服务行动”——“守初心为民谋福,勇担当聚力攻坚”主题活动。8月18日,发布活动通知,督促指导区级机关党员突击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将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六保”“六稳”工作等纳入活动内容,要求区级机关各党组织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业务为保障,切实解决群众难题现已收集到区级机关各党组织相关活动报表20余篇,并在“高港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宣传文章。三是联合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在永安洲实验学校开展 “不忘初心·‘童’圆梦想”主题活动,帮助永安洲实验学校99名学生完成微心愿。四是六月份开展服务“六保”专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六保”“六稳”相关知识和人民日报评论等,制定工委具体服务“六保”措施,督促区级机关各党组织加强“六保”方面政策学习,积极发挥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本单位以及区级机关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抓“六保”、促“六稳”。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已制定工作计划,将在12月份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届时将制定考核方案,将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服务“六保”“六稳”工作等纳入述职考核内容中。二是2021年1月份将根据党建联盟推进效果,结合机关工委2020年特色重点工作总结,制定《建设模范机关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下年度重点工作。
(2)关于联合抓党建未严格按规定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过程中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基层减负和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和《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高委办发〔2020〕8号)要求,2020年,我委不再实施季度联合督查,改为日常走访调研的方式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二是目前已通过举办“主题党日活动观摩会”、开展基层党建高质量奖评选等对区卫健委、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城管局等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检查,并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了区检察院、卫健委、财政局等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影响广泛的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参评全区基层党建高质量奖。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年底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年初制定考核方案,将组织功能、组织生活、组织管理、党员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性考核等纳入考核内容,对区级机关52家党组织开展全面述职考评,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及时通报述职考评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督查通报内容,通报中指出具体单位的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问题突出的单位在年底党建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是年终党建考核后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区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对在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和平时重点工作推进中表现不佳或排名靠后的机关党组织及时函告区纪委监委,开展谈话或函询。
(3)关于推动被巡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过程中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日常通过组织区级机关各单位组织党建活动,开展走访调研等,推动区级机关各党组织党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下一步推进举措:继续运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走访调研,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考评,查看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逐步解决区级机关各党组织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关于党建引领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过程中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工委书记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机关团工委、妇工委工作,明确妇工委工作由张继红同志负责,团工委工作由胡亚萍同志负责。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积极将妇女工作、共青团工作融入机关党建活动中去。充分利用“青优微+”系列活动,组织区级机关年轻干部参与“习语心声话小康”征文诵读比赛、“青优微党课”初赛,展示年轻干部风采。三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相关要求,搭建市、区机关单身青年交流平台,帮助他们解决婚恋交友方面的实际问题,组织动员高港区机关单位单身青年赴泰州参加首届“泰之缘”泰州市、区级机关单身青年系列联谊活动。
下一步推进举措:1.制定并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引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共同发展。完成机关妇工委主任和执委的改选工作,健全团工委、妇工委组织架构。
2.继续动员区级机关妇女同志参与文体活动,丰富妇女职工生活。
(5)关于工委委员会议议事决策机制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过程中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工委委员议事决策制度,对工委领导机构、工作规则、议事范围等进行规范。二是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工委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要求。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三重一大”讨论流程,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纳入工委会讨论,避免以办公会、碰头会代替工委会议的现象发生,完善好工委会议的相关记录,落实专人记载。
下一步推进举措:后期将组织学习市机关工委针对同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结合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具体工作实际,提请上级党组织对机关工委委员进行调整。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效果。经过2个月的全面整改,区级机关工委积极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到位的随时做好“回头看”准备;对尚未完成的将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拧紧党风廉政建设发条,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既要让重点岗位的人员严守纪律,也要让普通工作人员严守纪律,使讲纪律、守规矩成为日常行为规范,确保班子、队伍、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重点领域资金的使用等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促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将积极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充分放大巡视工作正能量效应,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用其指导工作实践,以切实的整改成效助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66291;邮政信箱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区政府大楼906;电子邮箱ggjggw@163.com。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