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公路沿线广告设施开展专项整治
10月1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省和泰州市及我市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部署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公路沿线广告整治范围为:全市境内高速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的违法高杆广告牌;国道、省道两侧各40米范围内的所有高杆广告牌;县道、乡道两侧各30米范围内的所有高杆广告牌;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平面商业广告牌、道旗广告、灯箱广告等非标广告。集中整治将遵循“杜绝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强力推进,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将全市公路两侧高杆广告牌拆除或迁移至规划点,以达到规范有序、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安全美观的效果。
会上,市公路站负责人解读了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市交通局负责人就具体工作作部署;部分乡镇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副市长沈德才强调,开展全市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态度要坚决,这项工作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一抓到底。要迅速行动,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乡镇(街道)、村是责任主体,乡镇(街道)镇长(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标准。同时,市交通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全力配合,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共同将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打赢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