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赴马桥镇督查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所管理推进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试点工作,1月31日,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卫东带领局基层科及部分财政所人员赴马桥镇督查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马桥镇副镇长刘红旗、经管站长王刚、镇财政所和经管站相关人员参加座谈和交流。
座谈会上,刘镇长从改革背景、学习调研、工作措施、部门协调、文件出台等方面介绍了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改革情况。财政所和经管站同志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机构建设、人员招录、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岗位交接、资金收付、报账流程、使用软件等方面工作充分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村务卡结算、现金池管理、新老软件数据对接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目前,马桥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经挂牌成立,工作人员已经招录到位,账户设置、岗位设置、业务交接正有条不紊进行,试编了2017年村级财务决算和2018年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公开。下一步将开展人员岗前培训、业务流程设置、内控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张局长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试点工作。二要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对照文件和会计制度要求,科学设置业务岗位,合理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三要抓好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让每位新人热爱工作岗位,熟悉会计制度,明确工作要求,熟练软件操作,顺利开展工作。四要细排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实施。局基层科要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进行工作对接和业务指导;财政所要细排工作计划,加强与纪委、经管站、局机关等部门工作对接,有序推开人员培训、业务操作、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抓好审核、记账、复核、审批、支付、对账等各个环节,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