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非冬供期间靖江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疏导方案(征求意见
4月1日起,中石油天然气公司普遍上调了天然气门站价格,通过合同约定,在基准门站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为疏导上下游价格矛盾,确保天然气经营企业平稳正常运行,根据江苏省天然气价格联动办法,结合我市配气价格核定及企业运行情况,拟定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疏导方案。
一、相关政策依据
1、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江苏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规定: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二、冬供期间天然气营运情况
依据天力公司提供的采购和销售票据,我们对2020年冬供期间天然气实际营运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2020年冬供期间,天力公司采购天然气总量7128万立方米,其中合同气量及竞拍气量5175万立方米,补充LNG气量1953万立方米,实际平均采购单价2.827元/立方米,比制定冬供期间价格方案时的平均采购单价2.514元/立方米,提高了0.313元/立方米。冬供期间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了2231万元,其中,非居用气采购多支出了1962万元。
三、非居民用天然气采购成本变化调查情况
依据天力燃气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上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天然气结算价格主要变化如下:
存量、增量用气价格非冬供期间,按照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5%执行,即2.121元/立方米,单位上调0.101元。
因经济增长,靖江天力燃气需采购LNG等补充气源,依据天力公司提供预测数据,非冬供期间预计采购2428万方LNG补充气源,平均采购单价2.677元/立方米。比较中石油门站价格,提高了0.556元/立方米,摊薄到非冬供非居民总气量计增0.15元/立方米。
考虑到LNG为补充气源,价格弹性大,不可预测因素较多,且其中部分用于长途汽车用气,因此,对于这部分价差拟给予适当补偿为妥。
四、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的规定,我市拟对非冬供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作适当疏导,具体方案为:
调整非冬供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根据上述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情况及燃气企业2020年冬供天然气采购情况,拟定2021年非冬供期间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上调0.1元/立方米,即由现行2.81元/立方米调整为2.91元/立方米。适当扩大浮动幅度,对2020年冬供期间因保供增加的采购成本及2021年非冬供期间补充气源的采购成本,通过扩大浮动幅度进行适当疏导。销售价格最高浮动幅度由现行的10%扩大至12%,下浮不限。
五、调价时间安排
此轮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拟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时间7天。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反馈市发改委价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9180722,邮箱:jjsfgwwj@163.com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