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的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的公告
按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要求,我市将开展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清算返退截止时间安排
各缴款单位在2020年4月30日前,向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公室申请办理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事项,2020年6月30日前未办理清退手续的款项,将全部缴入国库,不再受理办理清退手续。
二、申请清算所需资料
各缴款单位在申请办理前请登录泰兴市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发改委”,详细浏览“法规公文”——“部门文件”中《泰兴市散装水泥办理指南》的相关内容。填写好清算返退审批表并提供表格预收款清算返退中要求的资料。
三、办理地点
泰兴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公室(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行政务服务中心1203室),联系电话:87631727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