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江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靖江市审计局对靖江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的负责我市应急管理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科、市安委办综合协调科、市安委办巡查督查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应急救援科、救灾保障科。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市地震监测中心。
至2020年末,核定编制59人,其中:行政22人、参公28人、行政附属2人、事业7人;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19人、参公23人、行政附属1人、事业6人;另外劳务派遣11人、编外合同工2人、离退休6人。
(二)市应急管理局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市应急管理局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年初预算收支2048.78万元,追加指标675.77万元,其中:增人调资等基本支出492.77万元、项目支出183万元;上年结转77.3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2801.85万元。市财政局实际拨付2483.41万元,指标结转下年318.44万元。
(三)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收入248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7.41万元,其他收入41.43万元。支出为248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99万元,项目支出1073.42元。当年结余5.4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84.25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183.98万元)。
截至2020年末市应急管理局资产37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66万元(收入类存款174.28万元、往来类存款55.32万元、其他应收款0.06万元)、非流动资产145.45万元;负债51.26万元(其他应交税费0.03万元、应付职工薪酬5.85万元、其他应付款45.38万元);净资产323.85万元。
市应急管理局财务账反映,2020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合计3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98万元,会议费2.16万元,培训费24.94万元。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少数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费项目预算数为226.67万元,追减3.2万元,调整后可执行指标223.47万元,实际执行50.59万元,执行率22.***%。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项目年初无预算,2020年追加预算指标100万元,实际执行40.39万元,执行率40.39%。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1.未及时发现企业多缴罚没款
抽查发现,市应急管理局存在未及时发现企业多缴罚没款的现象。如:处罚江阴荣港管件制造有限公江阴靖江园区分公司42500元(苏泰靖应急罚〔2020〕89号),企业实际缴款45000元,多缴2500元;处罚靖江市捷发石油制品有限公司41250元(苏泰靖应急罚〔2020〕34号),企业实际实际缴款41500元,多缴250元。审计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已将多收的款项退还至缴款单位。
2.罚没款、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1)未及时确认罚没收入。抽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处罚台账和当年罚没收入明细,发现罚没收入125.13万元未及时确认,至2021年度上缴国库。
(2)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未按规定确认收入、上缴国库。2020年末市应急管理局“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以前年度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25.02万元,未按规定确认收入、上缴国库。征求意见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已将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确认收入。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责成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整改。市应急管理2021年7月9日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审计报告内容,就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1.少数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
整改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已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目标接近、支出内容接近、支持方向类同的项目进行了归并、调整。今后将严格执行经审定的项目支出预算,按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及时组织实施。
2.未及时发现企业多缴罚没款。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和沟通对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及时制定出台《行政处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靖应急〔2021〕103号),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严格内部控制,加强罚没收入的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罚没款、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整改情况:审计报告在征求意见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已将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按规定确认收入并于2021年6月23日缴入国库。
截至审计公告时止,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