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泰州市县两级签订五项行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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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推进会上,泰州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递交了《五项行动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围绕市政府“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高标定位制定,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奖惩办法三个部分,以2017年9月底、12月底、2018年5月底为节点,结合各地整治工作量的具体情况,明确了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内河干线航道、港口码头、铁路(涉及海陵、姜堰)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泰州市将依照《泰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考核办法》,评出等次,并给予表彰奖励;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市“五项行动”整治办将联合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政府考核。
据悉,市县两级政府签订《五项行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五项行动”定位为“一把手工程”,在全省尚属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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