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1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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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近日,我市发布201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我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增长下线为3%,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实绩,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9%以上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增长下线3%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调高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
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重点优化工资结构,切实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构成中的比重,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激励导向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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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11:37: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