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7500名执法人员公共法律考试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为贯彻纲要精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前期的准备于11月26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的参考人员包括三市四区和市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约计8000人。考查范围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全部采取闭卷和分卷方式,对考试不合格、无故缺考、违反考场纪律者将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同志冒雨逐个巡查考场,询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考试相关准备工作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