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旅游电台媒体宣传投放服务项目议价函
各意向采购单位:
我单位以议价采购方式进行浦口旅游电台媒体宣传投放服务项目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我单位(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市民中心B栋9楼902)。
一、 拟采购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需求 | 项目时间 |
1 | 浦口旅游电台媒体投放宣传 | 1.南京地区市级及以上电台节目滚动播放广告,单条不低于20秒,播出日日均不低于8次,不低于10周。 | 不晚于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以项目资源执行完毕为完结。 |
2.知名节目主持人口播,全周期不低于30条,单条不低于2分钟。 | |||
3.浦口“全域旅游”主题直播间节目宣传,全周期不低于3次,每场不低于50分钟。 | |||
4.微信推送“浦口全域旅游”宣传不低于10篇,平台平均粉丝量不低于20万,并在不低于3个知名融媒体矩阵发布视频及宣传文章。 | |||
5.主持人进浦口景区开展“浦口全域旅游”直播,全周期不低于2场,单场不低于60分钟。 | |||
6.不低于2名主持人担任“浦口旅游”宣传推广大使,并主持不低于2场现场活动。 | |||
7.落地举办主题自驾游车友活动,全周期至少1场。 | |||
项目金额 (报价最高限价) | 40万元整 |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议价为整体采购,报价包含文案制作、音频制作、渠道平台、主持人口播、直播活动、海报制作、形象代言、车友活动、监听反馈等所有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执行期限:不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刊,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执行,双方协商。
3、中标单位应做好相关项目执行与成果的及时统计与反馈,并根据采购单位不同阶段的需求在约定范围内调整执行,以满足预期需求。
4、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议价)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5、议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开标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报价单及供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6、采购单位在确定成交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对方。
7、供应单位不得虚报各项指标,若不能符合要求,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指标、方案说明、投标方实力等4项指标,每项指标25分,共计100分。
9、请参与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近期有中风险以上地区行程史和中风险以上地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加。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聪寅
联系方式:025-58282086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9楼
南京市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