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高淳区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市级)审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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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8号)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2020]62号)、《关于下达2020年南京市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0]15号、宁财农[2020]95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审核,南京联群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南京红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补贴标准(具体内容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到2021年5月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25-68512891。
***:高淳区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市级)审核通过名单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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