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溧水区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
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强化学校班级管理,进一步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溧教〔2015〕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表彰“区优秀班主任”7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乐于奉献,勇于探索,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所带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2.能够正确理解和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传授知识与育人相结合,面向每一个学生。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质量高,近三年无违法犯罪和有影响的重大违纪现象。
3.义务教育阶段班级无流生,转化后进生工作成绩显著,关注班内学困生、留守儿童等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无伤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妨碍学生发展的言行,能用发展的眼光对待每名学生。
4.善于管理,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创造教育时机、善于捕捉教育契机、善于利用教育资源,有效进行班级管理,能按照学校要求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和团队活动,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5.注意管理细节,及时掌握学生情况,与任课教师密切合作,与家长积极沟通,充分尊重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6.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7.具备以上条件,且获得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咨询员资格证书的班主任可以优先推荐。
8.获得2018年南京市班主任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溧水区第三届骨干班主任培训班综合技能考核小学、初中、高中组第一名的班主任,且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推荐为本年度区优秀班主任,不占学校推荐指标。
9.符合条件的学校自聘教师也可以参加推荐。
二、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以表彰优秀为契机,认真组织宣传发动,激励广大班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我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水平。
2.各单位要把好质量关,要对所在学校负责,认真审定候选人材料,要把那些一贯能执行教育法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真正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的班主任评选出来,违反“区师德规范十不准”实行一票否决。
3.评选过程应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广泛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意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民主推荐活动。
4.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评选结果要在本校公示三个工作日,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A4纸打印)各一份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推荐“十佳班主任”候选人须在汇总表后注明,逾期作无优处理。同时上报电子稿 (普教科电子邮箱:lspj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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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溧水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溧水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溧水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