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秣陵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秣陵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秣陵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主体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9]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坚持从严执法、重典治乱、上限处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现将我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全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短板和监督重点,落实好各方监管责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道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政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保障、整体联动、强化督导、综合治理等措施,及时发现隐患、彻底整改隐患,着力将事故阻隔、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杜绝较大等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明显降低的目标。
三、责任分工
按照“行业监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街道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分行业、分层级、分地域和定项目、定单位、定责任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开发公司
1.负责秣陵街道内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据相关法规履行街道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对建筑工程使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建筑领域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监理施工、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4.负责街道工业园区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工作。
5.组织或参与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街道复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建设所
1.负责城镇及乡村道路、人行道等设施、经审批的城市道路挖掘等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街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文教办
1.承担街道所辖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水务站(河长办)
1.负责街道辖区内河道、湖泊、水库、塘坝及其水域、岸线以及堤坝、涵闸、泵站、灌区、沟渠等各类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与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2.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水务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城管办
1.履行全街道城管系统有关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担户外广告设置、牌匾标识设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渣土弃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全面监督管理及违法建设的监管职责。
2.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
3.组织、参与系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绿化办
负责街道辖区内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公园景区、园林工程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绿化养护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和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等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拆迁办
1.指导、监督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协调和参与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清管所
负责街道辖区内公厕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各社区(村)
1.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整治、房屋出新、投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各个社区(村)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其他相关部门
1.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投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各个部门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秣陵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易骏飞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显东、周丽霞、孙兵、王强、陈娟娟、王建军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25个社区(村)书记为成员,形成合力,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狠抓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推进辖区内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
(三)深入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治理。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和严控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事故预防机制和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作为重点,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手段,加强管控、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排查治理不到位和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联动执法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四)梳理排查未报建设工程,严格履行属地安全监管。全面掌握辖区内未报先建工程情况,积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治理未报先建的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各类违法建设和违规施工,确保排查梳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教育,主动学习掌握行业规范和部门规章制度等,确保监管人员现场能发现隐患问题。对辖区内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和施工过程存在较大隐患的工程等,创新监管方式,可通过挂牌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或从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家库中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确保此类项目平稳实施。研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到人,细化责任清单,促进监管人员严格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六)工程现场检查、巡查重点
一是工程开工前。重点突出项目施工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架构和现场硬件设施等方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2.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项目各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现场门楼、九牌两图、扬尘管控管理实行“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即:围挡、覆盖、硬化、冲洗、保洁100%、油品、机械排放、渣土运输冲洗达标,油品使用、扬尘控制承诺书并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情况;
4.办公生活区安全卫生情况等。
二是基础施工阶段。重点突出对施工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管线保护和扬尘管控等方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桩基、土方等施工机械有无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地面地下管线和事故隐患交底情况,土方开挖前的管线保护或移除情况;
3.土方开挖和外运过程中的土方全覆盖、车辆冲洗、建立冲洗台帐,道路清扫等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基坑和基坑周边安全防护情况,深基坑专家方案论证和现场验收程序履行情况,基坑监测情况等。
三是主体施工阶段。重点突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易发事故防范措施和扬尘管控长效治理等方面,主要检查内容:
1.企业和项目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情况;
2.起重机械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
3.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使用情况,安全防护棚搭设情况;
4.安全防护用具发放、检测和使用情况,反“三违”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职工安全教育、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四是装饰装修阶段。重点突出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临边洞口防护、高处作业吊篮等方面,主要检查内容:
1.消防专项方案、安全制度等建立情况,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情况,电工、焊工持证上岗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消防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临边洞口防护情况,临空部位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临时作业脚手架搭设方案、交底和验收情况;
3.高处作业吊篮检测合格证办理情况,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吊篮使用过程安全管理情况。
五是室外附属阶段。重点突出沟槽开挖、扬尘管控等方面,主要检查内容:
1.沟槽开挖、管线敷设、苗木栽植等机械、人员交叉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监管和旁站情况;
2.土方开挖、回填过程扬尘管控情况,进出车辆冲洗情况,裸露土方覆盖情况;
3.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