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由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宁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282419。
一、概述
1、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及时调整了“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由水务局副局长陈凤担任组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李满红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业务;二是规范内部工作流转程序,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会议、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并及时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细化规范流程图,流程图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细化到岗到人,各岗位职责明确,办理时限设计合理。
2、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办法、保密审查机制、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的建设,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由相关科站室审核,通过政务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正常。
3、基础性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部署和使用,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办理。二是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接受网上投诉和在线咨询,及时更新动态网络信息。三是开展宣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各项工作办理到位。四是确保安全使用各政务信息系统,上报平台的文件均完整、无病毒。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江宁区水务局在201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0条(包含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0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江宁区水务局到2018年底累计在市、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3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含有防汛抗旱的预报及其处理情况的信息,没有其他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也没有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是业务类信息,以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微信、公开栏、电子屏、网络、政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在便民服务上做了检索目录、宣传及便民问答等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江宁区水务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江宁区水务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33次,咨询电话接听101次,当面咨询接待31次,网上咨询1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江宁区水务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江宁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由水务局相关人员任职,未增加政府支出,也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情况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通过政务平台、市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将我局机构职能、科室职责、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行为权力、行政处罚权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信息公开,并发挥网络作用,实施网上办事,接受网上投诉和在线咨询。按照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政务信息化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权力情况梳理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在门户网上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九、其他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江宁区水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积极参加市、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丰富信息内容形式,加强公开审核,及时清理过期信息并维护网站运行。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网站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较多,公开发布数量较少,且较少公开水务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解读,政务信息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丰富上传内容,全面反映水务局的工作全貌,供领导和网络用户查阅。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力争无政务信息延时公开现象发生。配合做好“不见面审批”相关工作,全面实现网上办事,加强民怨民声的受理和反馈。
十、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2)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非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0)其他原因 | 条 | 0 |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33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01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5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