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宁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文件
江宁政发〔2013〕231号
关于印发江宁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
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江宁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
江宁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
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注重整体水平,确保我区工作再上新台阶,处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机制
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主任、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工作,组织区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日常维护及技术保障,确保我区所有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区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网上行政监察,检查监督推进区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进驻部门窗口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组织领导
1.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并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3.在中国江宁网站设置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专栏。(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4.按照专栏设置,实施发布相关工作制度、业务培训和情况通报等信息。(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法制监督
5.按照市法制监督系统建设要求,做好我区法制监督工作,实现权力动态调整、执法人员管理、重大许可处罚备案等功能,并实时向市平台报送数据。(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6.依托市法制监督系统实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的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等,确保对外发布、实际行使的行政权力信息与权力库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7.组织对所有行政处罚权力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并作为实际运行的依据,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和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8.组织补充完善权力库中行政权力的要素信息,包括权力事项编码、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受理条件、是否收费、办理期限、承诺期限、办理部门、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外部流程图、服务指南、服务表格、常见问题解答及监督电话等。(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9.将市法制监督系统中的权力信息在中国江宁网站同步公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法制办)
(三)网上运行
10.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重点完善流程信息和***上报,向市平台报送业务数据周期不得超过24小时,确保所有实际行使的行政权力均在网上运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11.依托中国江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外网服务模块,实现网上申请事项,办事结果查询评价和咨询投诉等功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12.协调落实各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业务的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结果反馈。(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13.按照市要求向市平台实时报送业务数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四)电子监察
14.依托市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异常行为督查督办、监察人员库管理等功能,开展网上实时监察,并实时向市平台报送数据。(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五)区各部门工作
15.参照上述工作要求,加强与区各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同步推进组织领导、网上运行等工作,同时各部门对承办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含子事项)进行逐条梳理,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补充公共信息
针对目前我区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不完整、信息维护不及时等现状,建立信息实时维护责任机制,以服务对象易于查询、便于操作为标准,确定专门人员补充完整应公开的全部信息内容。
(2)精简申报材料
需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应以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取消无依据的申报材料;从合理性、必要性、适时性等方面进一步确认申报依据,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建立部门间及部门内容信息共建共享机制,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
(3)增补来源途径
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进行分类,并依法采取各种方式,明确告知申请人取得该材料的方法和途径。
(4)公开受理标准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应依法将申报材料的受理条件标准向社会公布。受理标准如有变化,应及时向社会补充公布。
(5)压缩办理时限
通过扩大网上预审量、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提高现场即办件比例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公开并严格执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等环节法定时限外的承诺时间,提高为企业、为项目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对于代上级受理事项,应通过及时递交代办件申报材料、加强与上级审批机关沟通等方式,有效压缩办理时限。
各部门抓紧落实,确保达到省、市考核验收标准。(责任单位:区各部门)
四、工作步骤
结合做好全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年度考核测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初)召开由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部署整改任务,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各相关部门逐项对照考核细则和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同时主动加强与省、市、区对口部门的沟通汇报,结合落实即将出台的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成整改工作。
(三)检查提高阶段。(7月9月)组织对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系统建设运用情况、网上远程监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工作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四)迎查考评阶段。(10月12月)做好迎接省考核测评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省、市、区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对照省、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考核测评标准对我区各项工作进行预考核,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启动、有序推进。
(二)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例会交流、情况报告和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各相关单位主动作为、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将督查贯穿工作全过程,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加强对工作履职和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实行重点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