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东山社区医院为二级医疗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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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江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计划(2018—2020年)》(江宁政办发〔2018〕99号)文件精神,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加强医疗机构级别管理,区卫健委组织专家,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对东山社区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经专家讨论一致认为东山社区医院已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基本标准要求。经区卫健委办公会研究,同意认定东山社区医院为二级医疗机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97号,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中医科
联系电话:025-52137901,025-52281798
电子邮箱:jnyz1798@163.com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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