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档案局部门职责清单
鼓楼区档案局部门职责清单
一、公共决策与行政指导类事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有关规范、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
3、依法对全区机关、团体、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定;
4、负责对辖区内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
5、集中统一管理区级机关、团体、街道及撤、并、临时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和历史档案资料;
6、负责全区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工作;
7、负责区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整理、定期鉴定和提供利用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工作;负责有关档案史料定期对社会的公布、开放;
9、负责制定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指导全区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推进全区档案工作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
10、组织全区档案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
11、制定全区档案专业队伍建设计划,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负责全区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
二、行政权力类事项
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njgl.jszwfw.gov.cn(详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三、公共服务类事项
档案资料查阅利用服务,具体承办机构为:保管利用科。
四、内部管理事项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2、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协调督办、政务微博等工作;
3、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4、负责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5、承担机关党群、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区档案用品保障工作。
建立取消和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
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事项名称:对取消审批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事项的监管
监管对象:从事被取消审批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事项的活动
监管内容:从事被取消审批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的标准、范围、内容、方式以及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监管方式:1.重点抽查; 2.举报核查。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监管程序:1.事前准备。通过对本行政区域内立档单位档案室藏情况及档案收进移出情况分析,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内容及监督检查责任主体、责任人等。下发检查通知,培训检查人员,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纪律和责任分工等。 2.实施检查。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投诉举报受理等方式,对从事被取消审批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事项的活动,依法开展检查。检查中做好记录,检查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被检查者。有关检查材料要有检查者、被检查者或者委托人签字后归档。 3.结果处置。按照检查结果,对违法违规从事被取消审批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事项活动,按照属地管理或分级管理的职责分工及时依法查处。
处理办法:1.发现被检查人从事被取消审批的出卖、转让、赠送档案事项的活动有违法情形的,档案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被检查人对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