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0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0个。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民政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指导推进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责任;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执行有关优待抚恤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的责任;牵头协调和做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承担拟订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建议的责任;承担拟订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发展规划;承担拟订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的责任;承担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拟订区福利***销售和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贯彻实施老龄工作政策、法规、规章,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负责民政系统信访、民政事业财务、民政业务外事等工作。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改革,以苏宁睿城等为示范,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打造特色社区并选树一批品牌社区;打造“全科”社工。
二是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社区助餐点建设,启动老旧小区和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三是创新救助保障方式。完善优化“1+8+N”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创新专项救助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模式;探索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流浪乞讨、救灾救济、困境儿童状况评估等服务。
四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精准培育+定向推介+底部壮大”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模式,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开展微公益创投活动,成立鼓楼区公益联盟。
五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建立双向多点、跨界共建、项目运作的双拥工作网络;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等工作。
六是规范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慈善公益”,创设线上慈善公益超市,发起成立区域慈善公益基金组织联合会;推进落实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范婚姻管理服务;做好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20681.34万元,其中:局机关18824.90万元,下属单位1856.44万元。
(一)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资金20286.7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收入394.55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2068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7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5.04万元;项目支出18187.05万元。
(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75.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及全区民政事业的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 105.72万元,用于国家政策规定的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
(四)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项目支出18187.05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抚恤事业类专项经费21***.5万元;
2、退役安置类专项经费4228.3万元;
3、社会救助类专项经费7101万元。
4、社区建设类专项经费1242万元
5、民间组织类专项经费15万元
6、社会事务类专项经费85万元
7、老龄事务类专项经费3351.2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用于军休所的公车维护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基本挂持平。
2016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会议会安排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培训费安排数为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和次数。
鼓楼区民政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补充公开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