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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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行政处罚公示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玄执质) 市监案字〔2018〕 13 号 |
案件名称 | 浙江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
处罚类别 | 特种设备 |
处罚事由 | 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电梯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上缴国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浙江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8C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葛桂宝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1月21日 |
处罚机关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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