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层建筑防火管理采取强制处罚的建议(第182087号)的答复
周伟刚代表:
收到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高层建筑防火管理采取强制处罚”的建议后,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分局消防科负责对此建议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周伟刚代表对我们公安工作给予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分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公安派出所对列管范围内的高层建筑进行消防检查和向群众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对社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排查: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电气燃气管理不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
二是分局利用各派出所“平安家园、共同守护”三级消防微信群,发动群众及时举报高层建筑内楼道内乱堆杂物及电动车充电等问题的消防隐患,并按照举报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正有效的开展。
三是分局一直按照上级下发的高层整治方案开展工作,对代表提出的隐患问题我分局一直在开展工作,下步我分局将加大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隐患管理力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公安大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