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新东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决议,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本街道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并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3.处理好与街道行政组织、群众组织以及驻街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等工作。
2.按区、街分工负责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监管服务,以及房屋拆迁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就业再就业和扶贫济困等工作。
4.负责平安街道建设,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信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负责为辖区内个人创业和企业的创办、经营提供服务,为发展楼宇经济、打造特色街区营造良好环境;负责在地统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新东街道办事处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街道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武装部、关协等工作;承担区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
负责街道文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地区人大代表团、地区政协活动组及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社区建设指导科
负责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双拥、优抚、扶贫解困、社会救济、老龄、地名标志管理等工作。
(四)城市管理科
负责市容管理、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保护、红十字会、绿化及防灾减灾等工作。
(五)就业和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就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负责本地区治安防范、特殊群体教育、法制宣传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七)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科
负责在地统计、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