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市场主体指标运行情况
截止6月14日,皇姑区共有市场主体69372户,其中:企业28492户、个体工商户40880户。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新增速度放缓,但由于出台了不见面审批、集群登记等措施,数据库中市场主体总量较去年同期增加近10%,均达到了历史新高,其中新成立企业户数1750户,个体户登记3250户;迁入企业131户;完成个转企122户,其中:公司37户,提前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依托“百亿贷”为皇姑区小微企业解决贷款4900万元;办理股权出质6户,融资额达到13130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件,动产抵押金额5942.8万元。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
疫情爆发以来,市场局紧紧围绕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等防控职责,紧张有序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严防活禽和野生动物售卖出口;加强药械监管,严把药械供应质量关;加强物价监管,严防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单位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加强质量监管,严把疫情相关产品质量关;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把握疫情期间投诉举报受理的时效性;做好疫情期间审批工作,严格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截止目前针对疫情的监督检查累计共出动检查人员13963人次,执法车辆1338辆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6651家次。
随着疫情发展,坚决杜绝厌战情绪和松劲心理,紧紧抓住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零售药房三个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主管领导包保负责,时时督查区内7个农贸市场,指导主办方切实有效落实通行码、测温、口罩佩戴、防人员聚集等防疫措施,做到社会面防聚集不落空。二是集中药品监管力量加大对药房的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销售发热止咳药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高危人群管理不松懈。三是加强餐饮单位管理力度,开展人流密集地区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对小餐饮单位防疫措施落实的细节进行监督指导,做到重点环节防疫不留漏洞。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准出环境,为***督导考核重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按照国家层面设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第一批106项基础上,对标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面实现“证照分离”。同时将“证照分离”后符合“多证合一”要求的涉企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数据相关部门共享。
2.设立登记提速至“4小时”。进一步梳理、简化涉企开办事项,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减少审批环节,压缩法定审批时限,除即时办理和有明确公示期的特殊事项外,其余行政审批原则上全部压缩在法定时限的40%以内办结,达到企业设立登记4个小时,变更登记1个工作日,备案、注销、换照即时办理。
3.全面推行“不见面、网上办”。实现全类型的内资企业无纸化登记办公,网上全流程办理,网办率达到90%以上。提供免费寄递服务,设立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实现营业执照全年无休24小时自助打印、取照,实现新办企业“不见面”。同时实现信用修复“不见面”,推行“个转企”不见面登记,方便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4.进一步推进注销便利化。大力推行网上简易注销,对于不符合简易注销的,帮助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上进行清算组备案、提交债权人公告,降低企业成本。大幅精简注销登记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加速企业退市步伐。对于一些遗留的厂办大集体,与税务等相关部门协调,提供统一模版,专人指导、专人办理,快速解决历史疑难问题。
5.开展集群登记、实行大项目特事特办政策。在疫情期间拓宽企业登记渠道,针对科创、文旅等新兴产业开展集群登记,实行容缺受理,特事特办,为有需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为复工复产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吸引外区企业落户皇姑,如为中石油沈阳分公司特事特办,增加防疫物资等项目,帮扶拓展经营;与省局沟通,为环保集团解决注册问题,此次注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后,预计税收将突破2000万元。
6.发展区街经济,拉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立足增加市场主体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拉动地区经济,与华山街道对接,以“助力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发展”为主题开展2020“金龙春季家装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活力。开展2020第一届“东北簋街餐饮文化节”活动,进一步增强该地区餐饮企业发展劲头,形成政府支持、企业搭台、传媒推动的助力餐饮企业发展新模式。
7.建设小微企业名录,扶植小微企业发展。强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扶植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依托 “三大展示平台建设”,开展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及***服务工作,推进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应用,通过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公示特色小微企业8户,公示创业孵化基地5户,公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户,公示扶植政策2件,公示企业享受扶持信息132次,协调各部门应用1873户,为小微企业提供帮助;三是扎实推进“百亿贷”工作,与邮储银行合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上半年邮储银行已为皇姑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900万元,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二)围绕食品安全建设年,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制定并下发了《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开展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所规范化建设、机构人员设置和装备配备,基层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充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2.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固体饮料专项检查,对全区的60家孕婴店、2家医院内药房和多家药店进行排查,未发现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开展保健食品直营店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皇姑区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共检查保健食品店52个,约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家,当场行政处罚2家。同时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进学校、进网络、进超市、进农村、进社区”“五进”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旅游景区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北陵公园附近近16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开展双节前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对高风险产品肉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大检查,共出动52人次,检查6家生产企业、17家小作坊。六是全面推行网络餐饮“食安封签”,目前已完成50%,预计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七是开展文明餐桌专项宣传活动,倡导安全就餐,推动公勺公筷使用。
3.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制定《皇姑区2020年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共与137家食品销售单位签订《承诺书》,发现5户问题并整改。二是开展春季开学季专项检查。按照“三清三严两禁止”要求,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及小饭桌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开展复学复课专项检查。对全区学校复学复课及就餐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验收,共计检查复学复课学校食堂74所、超市3家,下达执法文书7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约谈学校食堂负责人5家。检查托幼机构94家,下达执法文书94份。四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全面实行“校长陪餐+家长监督”机制。
4.开展系列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系列创建活动。全区4家大型超市、10家连锁生鲜超市、4条餐饮质量食品安全示范街、35家示范店、10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户小作坊被列为示范推荐单位。其中小作坊示范店名单中规范化小作坊比例达到30%,在全市领先,录入示范店验收经验的视频在全市推广。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制定《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食品抽检全年指标为1860批次,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监测,其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做到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6.压实重点餐饮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动重点餐饮企业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目前餐饮企业已经实现公开承诺全覆盖,食品销售单位已完成公开承诺284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自查报告率达到50%以上,完成重点食品销售单位自查报告162项。加强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目前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在两会期间派出12名监督员24小时入驻6家大型宾馆承办单位保障食品安全,一辆食品安全检测车巡回各大宾馆进行快检,确保会期食品安全。
(三)围绕安全城市创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努力维护安全市场秩序
1.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城市任务。根据指标任务分工,城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承担6项工作,全部按照创城要求有序推进中。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台账进行完善,其中博客地带、崇山墅、学府雅园等6个小区68部电梯未完成定检。为此,召开电梯隐患专项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协调部署会,明确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推动68部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目前正在整改中。开展了车用气瓶专项检查行动和大型游乐设施排查行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疫情期间完成检查覆盖率97.3%,约谈药品零售企业4家,停业整改2家,确保药房防疫措施落到实处。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对13家疫苗接种单位和1家疾控中心的疫苗管理专项检查、集中采购“4+7”药品专项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呼吸机经营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行动、角膜接触镜类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已检查药品器械经营企业580家,医疗机构85家,处罚5家药品零售企业,罚没款金额54700余元;办理简易案件31件,收取罚没款5900元,将两家药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加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疫情期间,重点加强对医大四院、沈医二院等三级医院抗病毒药物、防护用器械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半年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43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0份。
4.积极开展网络经营监管。做好网络监测涉嫌违法线索核查工作,共核查线索44条,其中,责令整改或行政指导12条;失效链接32条。定向监测数据核查判定工作,共核查判定网站1742个,其中,登记入库761个;更新网站22个;无效链接334个。疫情期间累计检查辖区网站397个,均未发现活禽、野生动物售卖及非法销售口罩、酒精、护目镜、防护服等行为。
5.加强商标广告监管力度。共受理各种商标侵权投诉4件。处理苹果公司委托第三方打假活动,共涉及我区八家苹果直营(专卖)店,此案正在处理中。加大对疫情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共出动人员12100余人次,排查户外广告、店堂广告等9800余条次,开展行政指导11次,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建立户外广告动态监管数据库。通过户外广告巡查发现违法广告3件,已处理完毕。为8户广告发布单位办理了广告发布登记。
6.加强年报和“双随机”联查工作。针对疫情延长个体年报期限至年底,结合窗口登记,加强对企业年报宣传,将企业年报冲刺工作提前至6月上旬,打好提前量,力争在6月末前顺利完成年报任务。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双随机”联查工作。制定条线抽查检查计划,努力实现“双随机”全覆盖。拟通过“大数据”搜索出疑似“虚假注册”的企业,将其纳入抽查企业名单,突出了监管重点,降低监管风险点,推动日常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结合。
7.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动态长效监管机制,通过“联系点”加强与社区、小区物业、市场主办方的联系,实现全区有照经营率达95%以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达98%以上,亮照经营率达100%;强化信用、大数据、智能监管。依托大数据,采用“网上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休眠企业动态管理制度,结合年报、责任区监管、异常名录管理以及“吊销”操作,引导近30户休眠企业年报,规范14户休眠企业通过注销登记退出市场,拟吊销了1400户休眠企业,基本做到了休眠企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8.认真开展化妆品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上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3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6家。
9.开展流通环节文明祭祀检查。重点整治殡葬用品批发、零售环节,严查丧葬封建迷信用品销售渠道,共出动执法人员397人,车辆85台,检查日杂店、便利店、殡葬服务部、小超市等共计773户,责令整改84户,全部整改到位。
10.认证开展认证认可和质量监管工作。对辖区内4家防疫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指导企业规范认证和生产,把好质量关。对我区三家检车线进行全覆盖检查,摸排柴油载重货车销售企业2家。配合省、市局监督抽样5个品种16批次产品。
11.开展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全区2553只畜禽已经全部完成春季免疫。上半年接受检疫申报320次,动物产地检疫320次,开具检疫证明319张,检疫动物合格 3195羽(只)。
(四)围绕文明城创建,加强监管服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1.提升投诉举报受理的时效和质量。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449件,已办结3257件,192件正在办理当中。疫情以来,共受理关于“口罩”等价格方面投诉302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在全部投诉举报件中,“疫情”相关的全部优先处理,及时回复。每件投诉举报都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处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满意率98%,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2.认真开展“国门利剑2020”及冻品市场打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执法车辆25车次,检查冷冻库及储藏点48个,检查冻品批发销售场点83个,检查汽车汽配门店12个。在打击酒类走私行为行动中,共排查15家红酒经营单位,出动15车次,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未发现有违法问题,检查其他市场门店158个。
3.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专项行动。联合各部门围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依法对集贸市场、超市、商场、药店等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785人(次),检查各类商户企业10427家(户),查获各类案件15件,查获假冒口罩1124个,罚没款5.8574万元,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4.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召开2020年皇姑区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对全区公平竞争存量、增量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审查。
5.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为配合公安等部门办理案件,维护社会秩序,上半年共进行现场查验调查60余次,处理价格认定案件85件,涉案金额 116.1 万元。其中,涉黑案件2起,涉案金额为33万余元;构成刑事案件29起,涉案金额为112.9余万元。
6.做好散煤替代工作。统筹推进和指导各街道完成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截止目前皇姑区共配送清洁型煤818吨,完成替代户811户,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数,达到皇姑区三年散煤替代量历年最高。
(五)围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保护引导,营造提升的发展环境
1.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征求20个区直部门意见,制定了《皇姑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守住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打造皇姑质量品牌等核心内容,全面推动我区质量制度建设和质量人才建设。
2.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积极推荐优秀专利项目,择优推荐辽宁大学、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辽宁中医药大学五家单位227项专利。
3.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收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对区内大型超市标价行为、是否涉嫌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检查,已抽查5家超市、宾馆、市场,下达提醒告诫函32份,规范了价格行为。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认真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区委宣传部、组织部的学习安排,坚持理论中心组带头学、领导干部示范学、专题研讨交流学、党课辅导引领学、支部大会常态学、党日活动实践学。2020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3次、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上党课近百次。
2.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注重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敏感热点舆情和负面有害信息调控管控。在上半年召开的“书记抓党建工作月例会”中,对中央和省市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总结研判。
3.积极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全局62名党员干部,包保62家企业,占全区包保干部总人数10%。班子成员亲自挂帅,走访企业,提供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打击精神传销专项斗争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和***、***及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每月以党课形式带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和成果。
5.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筑牢遵规守纪廉政防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全局党纪处分2人(其中一名为企业非公党员)、批评教育2人。
6.加强非公党建工作。通过向非公支部派遣机关党建指导员、机关支部和非公支部结对子等方式,以思想建设、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为重点,以行动对标为关键,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切实推动非公党建“提质扩面”。
四、亮点工作
1.全面推行网格化智慧监管。目前全区食品药品网格共计270余个,下辖企业共计14000余家。其中在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等环节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并退出网格化监管企业端APP,实现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在同一平台共享。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在网格化系统中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完成检查率86%、企业网上自查和承诺完成率为100%均处于全市绩效考核第一。同时创新互联网+食品安全保障,在5家宾馆后厨安装***设备,通过监管平台可以实现时时在线监管。
2.完善制度、强化协同,超额完成“个转企”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绩考督办。依托“重强抓”,将“个转企”纳入《2020年区管领导班子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任务分解表,全年分两次对各成员单位实施考核通报,强化了部门参与督办。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强化目标落实。制定了《皇姑区“个转企”工作要点》,以《简报》的方式发给各成员单位,初步形成了政府主抓、市场局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氛围。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强抓质量提升。完成了工商、税务基层单位指标对接,通过强抓工作重点,提高了工作效率,更提高了工作质量;四是结合辖区特点和市场主体发展特点,确定转企重点。如:陵东地区结合区域特点确定生产加工行业转企重点行业,黄河地区确定居然之家、第一大道为转企重点区域等,“个转企”经验做法得到市局首肯。截止目前,皇姑区完成个转企122户,其中:公司37户,提前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3.开展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沈阳市创建文明城市农贸市场的考核标准,制定了农贸市场百分制考核制度,对市场主办方和业户进行综合考核。由考核小组分别对5个A类和2个B类市场进行实地考评,逐个检查,逐项打分,考核不达标的,将主办方列入信用黑名单,将业户列为抽检监测重点对象,增加巡查频次和处罚力度。通过对农贸市场实地测评和检查,共查摆出包括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硬件设施、摊位管理、烟草广告治理、公益广告宣传等6个方面22项问题。通过农贸市场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确保农贸市场顺利通过文明城市复检。
(全文公开)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撰稿人:邓文颖
审核人:张海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