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开展涉水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水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环保皇姑分局结合辖区内涉水污染源监管工作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了由一把局长担任组长,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污防科、法制科、监察大队、监测站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了涉水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了对涉水工业污染源企业的监督管理。环保皇姑分局对辖区内沈飞公司和新乐表面处理公司2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特别是企业废水配备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及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二是加强了对河流两侧排污口监督管理。环保皇姑分局对北运河皇姑段的21个雨水口、3个泵站的4个泄洪口、北陵湖引排水口和卫工河皇姑段的9个排污口进行经常性检查,经查,周边无排污企业。
三是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废水的监督管理。环保皇姑分局对辽宁中医等12家医院13个污水处理站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及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各污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超标,无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消除了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环保皇姑分局在自来水二水厂自查的基础上,对区内北陵水源地、河南水源地、百鸟水源地、中医水源地、松江水源地等五处水源地24眼水源井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排查,进一步掌握了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变化。截至目前,水源保护区内暂没有发现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建设项目、各类堆存垃圾和废物清理情况、有毒、高残留农药和过量化肥使用以及其他各类环境风险,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工业污染源。附近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