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展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大检查蓝盾三号开始行动
3月16日,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启动了代号为“蓝盾三号”的检查行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近50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据了解,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都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涉水产品同时包括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目前,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随着建筑行业的复工复产,有条件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已经陆续复工复产。
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为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公共区域疫情防控与管理、异常情况处置等五个方面作为检查重点,我们将严格执法,守土尽责,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依法处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在疫情期间安全复工复产。”(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