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为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依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区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政府法律顾问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职,严守法纪,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三)热心服务社会公共事务;
(四)从事律师职业8年以上,属于业内的杰出人士;
(五)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六)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超过60周岁;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面试、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报名至聘用期间,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
报名时间:2016 年5月25日至6月7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30--11时,下午13:30时--16时。
报名地点:苏家屯区人才中心(苏家屯区丽花街24号)。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及其它资质证明(原件、A4纸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三张进行报名,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本次招聘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本次招聘。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上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四、工作方式
兼职
五、工作报酬
区政府对聘请的法律顾问支付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结合委托事项另行协商确定。
咨询电话:89812813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