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沈阳将有5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到2020年底,沈阳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达到500个。
近日,从沈阳市城建局获悉:《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近日出台。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达到500个,全市餐厨垃圾分类达到320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据了解,沈阳将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按照“1+2+0.5”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代表有害垃圾;“2”代表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0.5”代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这其中,有害垃圾将强制分类。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等。
方案要求,到今年底,沈阳将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力推进有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源头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衔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单位范围。(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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