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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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转发的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沈财社[2016]639号)文件要求,对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以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我区2020年符合补贴标准的一人,补发补贴合计251.42元。
***:《于洪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于洪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明细表 (1).xlsx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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