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司法局N项创新纵深推进公正工作
辽中区司法局“N”项创新纵深推进公正工作
发布时间:21-07-06 来源: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证服务需求,区司法局公证处在工作中实行并创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配合取证制”、“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制度”、开辟“绿色通道”、“***服务”、邮寄送达公证书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为群众办实事,提高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实现“继承难”公证承诺受理制。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继承难”问题,区司法局公证处开展实施了两大举措,一是开展“承诺制”,对于时间久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确定困难,由所有当事人同意并承诺有效的,可以用承诺书代替证明,包括: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独生子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基本上囊括了群众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二是开展“配合取证制”,区司法局公证处专门组织了核实获取证明材料组,由两名公证人员负责,对当事人提出的线索进行记录,并选取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亲自到线索地进行核实和获取证明材料,通过详细的走访和询问相关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来核实、获取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形成证据链条、为其办理公证。
二是全面实现证明事项清单制,开展“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区司法局公证处落实省司法厅要求,对106项公证业务在满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能承诺提供的证明材料保证真实,自愿承担有关责任情形下,实行“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
三是坚持办实事惠民生,落实“容缺受理制度”。近两年来,区司法局公证处在工作中实行“容缺受理制度”,为二十余名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为五十余名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服务”,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十余名不能亲自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提供邮寄送达公证书。
区司法局公证处牢牢把握“办实事惠民生”这一理念,以减轻群众的负担为工作重点,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